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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生命绿洲公益服务中心 向受益人告知援助药品标准、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
根据广州市生命绿洲公益服中心(下简称“中心”)章程,及公开公示原则,制定本规范,并通过中心网站等平台,向受益人告知药品援助标准、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:
一、标准如下:
符合本中心制定的基本条件、医学条件、经济条件的受益人
二、工作流程如下:
1、申请:由受益人自愿申请,根据项目要求如实提交申请资料。
2、审查:由本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受益人提交的申请材料,复审后进入入组流程。
3、联系药品:与受益人提前联系,确认药房,并安排物流药品至药房
4、药品发放:受益人到达药房,经过领药资料的复核等系列工作后,由药房领取到援助药品。
三、工作规范如下:
1、药品保存:由本中心寻找药品物流供应商,并安排专人对接管理药品。
2、沟通联络:由公益专员和热线负责与受益人一对一联系,患者有需求或临近药品领用日前,必须提前联系。
3、信息发布:微信公众号不时更新项目信息,会及时发布各项活动信息。捐赠人代表参加下发后的复查工作。
4、停止发放药品:受患者提供的资料不实或隐瞒虚报,将停止发放药品;医生确认此患者不符合药品指征或不适合继续使用此药品治疗;患者出现不可耐爱不良反应;患者死亡;未按项目要求评估及随访;患者将援助药品用于销售、转让或其他盈利目的;
5、宗旨:为减轻患者经济负担,延长患者生命,及其得到及时有效治疗。
6、对象:经济条件困难患者。
7、本措施经2020年5月20日第一届第6次理事会审议通过正式实施。
8、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生命绿洲公益服务中心。